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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鳳菲成年後,徐進做主將她許配給了家境還算殷實的張繼宗為妻,張繼宗雖然只有十九歲,卻已經是舉人了,說句前程不可限量都不為過,婚後雖然張繼宗也娶了兩房妾室,但對徐鳳菲還是很敬重的,夫妻兩人雖算不上多麼恩愛,但也算是相敬如賓了。

原主的故事原是與這位嫡姐無關的。

在原主八歲那年,跟隨母親去寺廟裡上香,因為貪玩就逛到了寺廟的後花園裡,看到院牆上開滿了薔薇花,甚是喜歡,就湊過去準備摘了兩朵別在。頭髮上,卻不小心被花莖上的刺扎破了指尖,因為怕被丫環看到後告訴母親,再引來一頓責備,就將受傷的手藏到了另一隻手的袖子裡。

當手指碰到手腕上的一隻銀鐲時,滲出的那一粒血珠被銀鐲吸收了。

原主回府後,發現手鐲不見了,四處也找不到,只以為是丟在了寺廟裡,為此還挨了母親一頓責備。

到了晚間無人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有泉水有土地,還有一間小木屋。

好奇心促使她走進了小木屋,看到了桌上的留言才知道,原來銀鐲並沒有丟,而是被開啟了一個空間。

因為刺破手指的是薔薇花,所以在她開啟空間時被薔薇花的花妖感應到了。

他對這件寶物起了貪念。

因為徐鳳嬌與手鐲是血契,所以只能在徐鳳嬌死亡之後契約才能解除,空間才能重新尋找主人。

他化為人形混進了徐府里,原本想找機會殺了徐鳳嬌,奪了她的空間,但卻在相處中漸漸地對她動了情。

為了能跟心上人在一起,他離了徐府,在通河縣裡買了宅子,化名張生,發奮讀書,考中了秀才後就托人上門提親,張氏和徐進經過一番考察,發現張生滿腹經綸,談吐不凡,料定他將來必成大器,因此就允了這門婚事。

婚後兩人很是恩愛,花妖也極寵愛這個活潑的小妻子,兩人還生了一兒一女,過上了幸福的日子。

這本書的故事到這裡原本就結束了,但其實不然,因為穿書女主來了。

徐鳳菲發現自己穿到了一本書里,成了與自己同名同姓的女主的嫡姐徐鳳菲。

她首先想到的是女主有個手鐲空間,她很是眼饞,為了將手鐲弄到手,她到來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來找原主。

一番甜言蜜語之後,忽然話鋒一轉,說原主手腕上的手鐲花紋很別致,問能不能讓她看看。

原主不疑有他,將銀鐲摘下來遞給了她,女主一邊將手鐲戴在自己手腕上,一邊問原主要不要玩捉迷藏。

七八歲的孩子,正是貪玩的年紀,因此原主立刻就答應了。

在陪著原主玩了大半天后,她帶著哭腔說手鐲丟了,幾個丫環婆子在兩人玩耍的地方找了幾次也沒找到。

徐鳳菲哭著給原主道歉,並要把自己手腕上的玉鐲賠給她,原主雖然不太高興,但到底也只是丟了一件首飾,因此也沒有要女主的賠償。

其實銀鐲找不到,是因為女主在捉迷藏的時候,用帶來的針刺破了手指契約了空間,契約後手鐲隱入了體內,這也是眾人找不到手鐲的原因。

女主開啟空間後,就開始在裡面種植各種珍稀藥草,並偷偷地賣掉,換成了銀子。

她對那隻花妖也很感興趣,而且書里也對這個花妖的外貌進行了描寫,說花妖是個貌比潘安的美男子,許多女子見了他都自慚形穢,她也想親眼去看看,到底對方是長了一張多麼妖孽的臉,如果可以,就將它收為己用,若敢不從,就將他的本體放火燒掉。

因為嚴格來說,這隻花妖也算是徐鳳嬌的另一個金手指,如果他不能為自己所用,那就只能毀掉他了。

因此在張氏要帶著自己的女兒徐鳳嬌去寺廟上香的時候,徐鳳菲也跟著去了。

她在後花園看到了那片盛開得很是茂盛的薔薇,但是卻沒有找到花妖。

藉口自己要為親生母親祈福,要在寺廟裡住上幾日。

人家要為自己的親生母親祈福,張玉梅作為一個繼母,實在是不好拒絕,只得同意了她的請求。

徐鳳菲在寺廟裡住了幾日,終於被她逮到了那隻花妖,花妖長得果然跟書中描寫的一樣,讓徐鳳菲一見傾心,當即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並表示如果他願意認自己為主,自己可以助他修煉,畢竟她的空間裡可以種植很多稀有藥材。

聽說對方要讓自己為奴,花妖自然是拒絕了,也不等她繼續勸說,就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徐鳳菲本著絕不能給自己留下後患的想法,趁夜將花園的那一片薔薇都收到了自己的空間裡,在裡面點了一把火燒掉了。

自此花妖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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