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又在十七歲的時候被嫁給了同村的一戶姓王的人家。
丈夫王強是家中的老大,下面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原主嫁過去之後,不僅要為自己的小家奮鬥,要陪著王強一起供養他的弟弟妹妹。
不僅如此,她還有一個尖酸刻薄的婆婆馬春花和一個極其大男子主義的公公王有財。
日子過得那叫一個水深火熱。
不過這還不是最讓她難受的,最讓她難受的是,嫁給王強之後,她只生下了一個女兒,之後便再也沒有懷過孩子。
不過這並不能怪她。
她嫁給王強後的第三個月就懷了身孕,可因為婆婆太刁鑽,不管她舒不舒服,都要逼著她下地幹活。
夏天酷暑,全家人都躲在家裡扇扇子,只有她在地里幹活。
這一干就出了事,孩子沒了,身體也受了傷。
不過婆家人並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問題,反而怪原主身子太弱,只將養了一個星期便又催著她下地幹活,原主不去,王強就家暴。
一來二去,原主的身體大不如從前,懷上第二個孩子後又難產,此後基本就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可她生活在落後年代的山村里,生不出男孩就是原罪,馬春花和王有才覺得原主不中用,王強覺得是原主沒出息,王家人都認為生不出兒子的媳婦就是廢物,對原主又打又罵。
連帶著原主的女兒王盼盼也不受待見,吃了上頓沒下頓,八歲的時候還沒嘗過雞蛋是什麼味道。
而在那個時代,離婚是一件很虛無縹緲的事,沒有人有這樣的念頭,也沒有人敢對婆家提出這樣的要求。
原主就是這樣,即便日子再苦再難,她也忍著。
但當她十四歲的女兒要被婆家賣給一個傻子的時候,她再也忍不了了。
她跟丈夫大吵一架,即便被打得頭破血流也沒有鬆口,堅決不同意把女兒送出去。
並且鼓足勇氣跟王強提出了離婚。
婆家人一聽離婚兩個字就像聽到了什麼惡毒的詛咒一樣,一下子暴怒起來,王強抓著原主的頭髮對她拳打腳踢。
她拼了命逃出去找村幹部協調,可他們直說是家庭內部矛盾,還讓原主要體諒男人在外面賺錢都不容易。
原主一下子崩潰了,她根本不知道該怎樣解決面前的困境,她救不了女兒,甚至連自己都救不了。
所有人都在逼迫她,娘家人說她不懂事,村里人說女孩子就是個賠錢貨,早點嫁出去好,婆家人埋怨她丟臉,丈夫更是對他非打即罵。
原主絕望了,為了自己也為了女兒,她做了個艱難的決定。
她假意順從,在王家人吃的飯菜里放了老鼠藥,然後帶著女兒連夜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