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忙碌,母親管束不多,兄長可靠,霍昀長這麼大,幾乎沒有什麼可煩心的。
但他在啟動發動機的那一霎,忽然生出清晰的厭煩來。
對於朝笙身側男生的厭煩。
那個人到底是誰,是她去一班的理由嗎?
以前,聞朝笙也不是沒有談過聲勢浩大的戀愛,高一的時候,她喜歡上藝術部某個會彈鋼琴的男生。
男生傲慢且冷淡,她都不在意。
因為他的手很好看。
她喜歡生得賞心悅目的一切事物。
追到了,發現他好看的手上有許多薄繭。
「牽手的時候,感覺不太舒服。」
送過的鮮花、陪他上過的課,買過的禮物,全都不做數了。
只交往三天,就提出了分手。
然後她笑嘻嘻地和霍昀說了那句話,說話的時候,還晃了晃手裡的酒。
漫不經心的模樣。
那份打動了男生的熱烈愛意轉瞬即逝,任他如何挽回,朝笙都不在乎。
可是,彈鋼琴的人,手上怎麼可能沒有繭。
因此霍昀從來不去在乎朝笙一時上頭的喜歡。
那些在一起過的人,最後也不過是轉頭就忘的某某某。
這麼多年,只有朋友,天經地義,永遠不變。
他握住了方向盤,向前駛去。
第120章 校霸與學霸(26)
提著印著品牌LOGO的袋子出來時,孟荀還興奮得不行。
SA報價格的時候,他人都傻了,朝笙卻沒什麼多餘的表情,付錢時從容得和他在便利店買烤腸一樣。
現在這個袋子裡的衣服屬於他了。
「太貴重了,以後給您當牛做馬。」孟荀抹了把眼角不存在的淚水。
朝笙:「別。」
「當作是我對小天王的投資吧。」她聲音漫不經心,帶著點調侃。
孟荀突感壓力山大:「那但願我以後能走出一中,走向世界。」
朝笙忽而認真地看向江暮白,道:「江暮白,我覺得我也得從你這兒也圖點什麼。」
孟荀都在那念叨「苟富貴勿相忘了」,聽得朝笙這樣說,一時嘴快道:「無以為報,以身相許?」
這次朝笙沒立刻說「別」,孟荀感覺到了深深的差別對待。
她想了想,笑眯眯道:「高二一整年,幫我補習?」
江暮白其實有點招架不住她的笑了。從站在鏡子前的那刻起,耳尖就一直帶著滾燙的熱意。
莫名其妙,心跳一直很快。
儘管這些年來,並非沒有見過更直白的接近,更明目張胆的喜歡。
但他知道那得益於自己尚算不錯的皮相,和所謂「第一名」的光環。
誰都沒被他回應過,他外表溫和,內里靜得像泥塑的佛——
可他不會料到,僅僅是不曾挑明的曖昧就足夠讓他心亂如麻。
他提著袋子的手指微松又緊握,最後,才能夠以低淡而平和的聲音回答。
「好。」
朝笙終於滿意了,她低頭看了眼手機,周言給她發了信息,說自己過來接他們了。
他們最後在一中的校門口告別,銀灰色的GLE再次匯聚到車流之中,梧桐樹的葉子已落滿了紅磚鋪就的前場,隔著後視鏡,兩個少年的身影漸漸變得很小。
周言看一眼朝笙,女孩的嘴角帶著笑。
看來心情不錯。
他目視前方,不知這一次的玩心,又會持續多久。
微信里彈出小小的紅點,朝笙點開。
【江暮白請求添加你為好友】。
他的頭像和他本人如出一轍,是夜裡的湖泊,上空有一輪安靜的月亮。
她通過得很快,和江暮白一起去公交車站等車孟荀聽到提示音,不由得道:「學霸,你都沒有加朝姐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