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屏聽到這番話,又是若有所思,又想笑。她說道:「好的,桐桐,我會跟你大伯好好商量的。這都半夜了,你們又是驚又是嚇的,趕緊去睡覺吧。記得把門鎖好了。等我回去給你們做好吃的。」
李桐桐說道:「好的伯母,你還要跟小春姐說話嗎?」
楊玉屏說:「就不說了,你們趕緊睡吧,我明天再打給你們。」
電話掛斷後,其他幾個孩子都在盯著李桐桐看,李小春說:「桐桐,你的嘴真會說,這種話是我的心裡話,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跟爸媽說。」
李桐桐笑著對大家說:「其實有時候大人也不懂事的,咱們有什麼話就要跟他們說。」
李北北卻黯然地說道:「那也得大人肯聽才行,有的人你是說不通的。」
李桐桐突然想起自己的爸媽,還真是的,有的人真不好說通。一想起為人父母不用考試就直接上崗,簡直太可怕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 單親家庭的孩子(四)
第二天早上,李小春和李桐桐去鎮上的派出所,是另一個女警官招待了她倆。女警官問得更詳細些,比如家裡丟什麼東西沒有等等。李桐桐小聲說道:「警察姐姐,我說那個馬洪偷東西,其實是為了我們的名聲,怕村里人議論,實際這個人是個老光棍,總喜歡盯著女人看,前些日子他老盯著我姐看,我懷疑他進我們家是心懷不軌。」
女警官一點也不意外,點點頭道:「確實是這樣,你們以後一定要小心,最好讓大人回家照顧你們。」
李小春說:「我媽說她下個月就回來。」
女警官點點頭,又問了一些問題,最後說道:「這個馬洪雖然沒偷到東西,但是入室盜竊是跑不了,等我們掌握確鑿證據,審完之後再通知你們。」
李桐桐想了想入室盜竊的量刑,應該是三年左右,那也可以了。這傢伙最好一輩子別出來,死在牢里算了。
兩人做完筆錄就出來了。李桐桐聽說這鎮上有個舊書店,就跟著李小春去書店挑了一堆名著抱回去,舊書反正不貴,五六塊一本,她買了十本,花了五十多塊錢。不過這樣一來,剩下的錢就更少了。她得想點辦法掙錢。
只是她能幹什麼呢,賣小吃?可是鎮上的人不多,要是開學了還好,可以鎮中學鎮小學門口支個攤子,生意會很不錯,問題是開學了,她得上學了。
那現在怎麼辦呢?何況她手裡只有一百多塊,做小吃也得有本錢呀。
李桐桐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路過鎮上的報刊亭時,她突然眼前一亮。投稿賺錢怎麼樣?不用本錢呀。
她立即跑到報刊亭去看看有什麼雜誌在賣。這些雜誌報紙都在針對中小學生的,什麼《少年文藝》、《中學時代》、《兒童文學》之類的。李桐桐一樣買了一本,李小春也買了兩本。李桐桐還買了本地報紙一份。因為報紙投稿消息更快,她看看副刊有沒有適合她的欄目。
李桐桐還在鎮上發現了網吧,裡面就有不少學生在上網和玩遊戲,她打算以後寫稿寫在紙上,然後去網吧打出來,直接投電子稿。
兩人除了書還買了一些蔬菜,割了二斤肉。李小春說要給大家做頓好吃的壓壓驚。
回到家裡,弟弟妹妹一看到兩人帶回來的雜誌,都搶著要看。
李小春問他們想吃什麼,大家都說想吃打滷面。
於是,李小春去買麵條,李桐桐負責打滷,她先泡了黃花菜和木耳,再加上瘦肉,打了一盆鹵,然後燒上水,準備煮麵條。打滷面十分受大家歡迎,連鹵帶面吃了個乾乾淨淨。
雖然馬洪被關進去,但是李小春姐弟三人受到了驚嚇,非要李桐桐陪著他們住下來。李桐桐倒也無所謂,反正大家相處得十分和諧。她做飯是兩個人是做,五個人也是做,何況還有李小春幫她。
她除了每天做兩頓飯,就是餵雞澆菜,然後就是寫稿了。她先給本地報紙的副刊寫稿,什么小笑話,散文隨筆,順手一寫,幾百或是上千字不等,攢夠幾篇,她就去鎮上的網吧打上去,發到報紙和雜誌的電子郵箱。
雜誌社的要一個月後才消息,但報紙副刊是三天就有消息了,第四天就見報了,沒幾天,李桐桐就收到了稿費。雖然不多,只有五十塊錢,但還是把她高興得不行。不僅她高興,李小春比她還激動,她把報紙上那個豆腐塊看了幾遍,然後打電話告訴自己的同學,她同學也來家裡看。沒多久,她所有的同學都知道李小春的妹妹能賺稿費,是個會寫文章的小才女。村里人自然也知道了。
李桐桐:「……」
她接著又寫下去,三五不時地就有豆腐塊見報,稿費呢,或是三十或是五十,最多也就一百多。到了七月底的時候,一家兒童雜誌也給她回了消息,說她的文章被錄用了。樣刊和稿費下月寄到,希望她多多來稿。
這下,李小春更激動了。李桐桐的名聲也更響了。她的成功也帶動了弟弟妹妹的學習熱情,連不愛寫作文的李北北也開始跟著姐姐學寫作。李小秋李小冬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