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鍾遇宵
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雙方屬於商業聯姻,沒有感情,所以不必對彼此負責,不必履行夫夫義務。
二、雙方互不干擾,不得干涉彼此的私生活,維持表面和平。
三、一年後和平離婚,給彼此追求真愛的權利。
印象中的鐘二很愛告狀,郗時想了想,又加了一串補充條例。
ps:約法三章,此為君子之約,大人之約,只有幼稚愚蠢卑鄙無恥沒有擔當的小孩子才會對家裡人告狀,誰告狀誰就是狗!!!
得嘞。
到時候見了面,他就軟磨硬泡,威逼利誘,總之要使勁渾身解數,讓鍾二簽協議,管鍾二是喜歡他,還是想借他的關係爭家產,他都不在意,各自安好就行了。
郗時對拿捏鍾遇宵的事胸有成竹,喜滋滋道:「我可真是個天才。」
尤嘉煜:「?」
大少爺又琢磨什麼餿主意了?
-
相親當天,鍾遇宵收到了鍾知禮送來的兩個保鏢,附帶一句話:「郗時有暴力傾向,你帶上人,要是打起來別吃虧。」
鍾遇宵哭笑不得,他是去相親,不是去火拼。
「他們都是退伍的老兵,信得過,沒事最好,萬一出點事也能照應。」
鍾遇宵被拐那次是鍾知禮帶他出去玩,一時不察被人鑽了空子,多虧郗悅看到才救下他。
自那以後鍾家上下就對他的安危很上心,鍾遇宵出國時身邊帶著保鏢,後來隨著他長大,保鏢漸漸撤了,但鍾知禮在他的安全問題上還是十分警惕。
鍾遇宵知道他哥固執,也沒多爭辯,反正他知道怎麼和保鏢周旋。
相親地點約在咖啡廳,鍾遇宵讓保鏢們在馬路對面等,路邊正好有一家沙縣小吃,兩個人高馬大的漢子相對而坐,桌上是鍾遇宵點的東西。
鍾二少把菜單上的東西都叫了一份:「還沒吃早飯吧,吃點。」
早上起來還沒吃飯,鍾遇宵也不挑,端著7塊錢一籠的柳葉蒸餃吃得津津有味。
兩個保鏢面面相覷,臉上閃過一絲驚訝,鍾家放在古代就是鐘鳴鼎食的家族,鍾遇宵穿著一身考究的西裝,坐在人均消費不到20的沙縣小吃店裡吃早餐,怎麼看都格格不入。
這小少爺和他們想的不太一樣。
「二少,快九點了。」
相親時間約在九點整。
鍾遇宵倒了一碟醋,又加了小半勺辣椒油:「不著急,吃完再說。」
他蘸著油醋,只吃了兩個小蒸餃就不動筷子了,仔細端詳著桌上的其他東西,像是要從中挑出一個最好吃的。
保鏢猶豫了一下,將一碗飄香拌麵往前推了推:「這個味道可能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