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夏在家休息兩天,跟宋冬寶一起坐上了開往烏魯木齊的火車。
這一去最少得半個月,宋冬寶細心叮嚀:「姐, 你可要好好照顧自己,記得按時吃飯啊。你不想下館子又懶得自己做飯, 就去隔壁群英姐家蹭飯。」
「行,你放心吧。」
送兩人上了車,宋知南回到家裡已經是中午了。
要文從幼兒園放學後就跑過來叫宋知南:「南姨,走啊,到我家吃飯去。我奶奶今天做好吃的了。」
宋知南笑道:「我還真來蹭飯了。」
幾天後,白衣組了個局,介紹於紅林和牛抗美認識,李群英也跟著去湊熱鬧。
她回來跟宋知南說:「牛抗美這人還真挺有意思,大大咧咧的,說話很好玩。她跟於紅林聊得挺投契,感覺這次合作有戲。
哦對了,人家一聽說咱倆是好朋友還是鄰居,對我可熱情了。她非常喜歡你,很想認識你。下個星期她在西城飯店請客,想請你吃飯,你給面兒不?」
宋知南想了一下,說:「既然人挺有意思,那就見一面吧。」
牛抗美整得挺正式,還特意讓人送了請帖來。
到請客那天,宋知南稍一收拾,就帶著李群英去赴宴。
兩人要出發時,要文蹬蹬追上來,眼巴巴地望著李群英:「媽媽,你是不是忘了什麼了?」
李群英認真想想:「我帶了包了,還忘了什麼呢?」
要文指指自己:「我呀。你是不是忘了帶我了?」
李群英哭笑不得,跟要文解釋道:「媽媽這是為了應酬,帶著你不方便,你留在家裡看家,乖。」
要文撇撇嘴,哼了一聲轉身回去了。
李群英對宋知南笑著說:「這小傢伙越來越有主意了。」
「人家長大了嘛,現在得叫她要文同志。」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往西城飯店走去。
牛抗美在飯店門口等著兩人,她大約三十來歲,個子挺高,身上有一股颯爽之氣。
李群英介紹兩人認識,牛抗美略有些激動地上前握著宋知南的手:「宋老師,您能賞光前來,我真是太高興了。我早就想認識您了。您寫的那些小說讀起來太帶勁了,我跟我姐妹一起看,我把她的大腿都拍疼了。」
宋知南笑了笑:「你說話確實挺好玩。」
「唉,我這人就是嘴貧。」
牛抗美一邊說話一邊領著兩人進包間,兩人一坐下,她趕緊張羅著倒茶水,拿來菜單問兩人想吃什麼,有什麼忌口的。
宋知南說:「客隨主便,你隨便點就行。」
「那就我點他們家的招牌菜了。」
這一頓飯吃得挺愉快,牛抗美是個很好的聊天對象,能說還會說,說話又風趣幽默,怪不得交遊那麼廣闊。
哪怕對方是有錢的紅三代,宋知南也沒有一點巴結的意思,平常心對待。
她窮的時候就不把富人當回事,要不然也不會整治老闆。現在不窮了,還有了點社會地位,更不把富人當回事。
用那句話說,就是「自家富貴,不著意里;人家富貴,不著眼裡。」主打一個不把任何人當回事。
再有錢的人不請她吃飯,也跟她無關。
再有權的人只要不給她升官,也跟她無關。
今天吃什麼跟她關係比較大。
宋知南這種雲淡風輕的世外高人模樣,讓牛抗美愈發心折。不愧是她喜歡的作家,身上有一種高級的、讓人不討厭的清高,有傲骨但無傲氣,
不像上次,她喜歡一個明星,經朋友引薦終於見到了本人,結果對方一聽她的身份,對她的態度突然變得特別熱情。
牛抗美瞬間下頭,突然就不那麼喜歡了。
她還是比較喜歡他以前那種桀驁不馴的樣子。
這頓飯吃得賓主盡歡,雙方愉快地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