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朱元璋修訂法律修了幾十年,嚴格打擊官僚集團違法亂紀,所以後來史書上真的被抹黑得非常慘。
不過從明末結局來看,朱元璋倒也看透了這群官僚的本性,上上下下勾連在一起,幾百萬的軍餉從京城出去,上上下下孝敬一圈。
大概發到邊軍的手裡面只有幾十萬了。
然後還要被邊軍的上層將領在貪污一遍,最後能打仗的有沒有幾千人都是個問題。
所以對於官僚階級而言,法治才是最好的,跟他們談什麼道德,那都是虛的。
「此事亦是臣心之所向,大王信臣之忠,用臣之能,待臣之誠,攸承蒙如此厚恩,豈敢不竭盡所能、全力以赴為。
大王盡可寬心,臣定當不遺餘力,務必將此事辦得盡善盡美。」
也就是說,荀攸決定接下這一個重任了。
楊秋選定了一處新修的官衙做司法院,讓荀攸之後挑選人開始籌備。
而荀攸又具體問了一下楊秋對修法律這件事情關注的一些重點,畢竟修法這件事情涉及到社會階層的方方面面,總得先搞清楚楊秋這邊的重點是什麼。
等到兩個人討論完大致內容之後,天色已經將晚,楊秋原本是打算讓人送荀攸回去的,但顯然荀攸似乎還有話沒說完。
「大王,臣確實偏向法家,也覺得現在應該嚴刑峻法,但在治國一道上,大王未來是想用法家治國嗎?此舉恐怕有些危險。」
就是因為偏向法家,研究過法家。
所以荀攸才知道法家思想存在著巨大的弊端,但法家思想也有一個突出的好處,那就是具有極強的操作性。
運用法家思想,可以迅速且有效地管理一個龐大的組織,能夠在短時間內見到顯著的成效。
而法家極為看重現實,在面對現實生活時,始終保持著一種務實的態度。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儒家,儒家推崇堯舜所處的過去時代,在他們眼中,那個時候才是真正理想的政治典範。
法家是一種徹頭徹尾的現實主義思想,它不像儒家那樣,寄希望於樹立一個倫理道德完美無缺的社會。
因為在法家看來,這根本就不可行。
法家的觀點非常明確,只要能夠讓人們不去作惡,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來懲治那些作惡之人,那麼這個社會就能夠逐漸好起來。
「公達誤會了,若我真用法家治國,那我便會讓文和來做司法院的院長了。
正是因為公達你只是偏向法家,而非徹徹底底的法家,所以你才適合做修訂法律的主導者……」
真正的法家,那可不是未來的法制社會的法家,
這個時候的法家,是為君主集權服務的,削弱貴族勢力,將權力集中在君王手上,這才是目前法家遵循的道。
於是,荀攸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