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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的熱搜還在發酵。她們沒有將之撤下,也沒有花錢讓它保持。但有關她們是被拐賣婦女的消息,仍舊在熱搜榜待著。

林嵐和夏蘭蘭對此卻是不在意的。

她們只是在很認真的工作,有時間了就是關心叢夏。知道叢夏在學校里讀書很輕鬆,也沒有人欺負叢夏,她們便也安心了。

另外就是安排人把她們名下的除了公司股份之外的大部分產業,開始往叢夏名下轉。

二人的律師對此很是驚訝。

林嵐只道:「夏夏是我們唯一的孩子,值得我能給予的最好的東西。」

甚至如果不是雙藍集團的前程因她們二人可能會有波折,二人都想要把雙藍集團的股份都轉給叢夏了。

夏蘭蘭也是這個意思:「孩子大了,是該有些東西傍身。」

律師:「……」

親,這是有、些、東、西嗎?這分明是很多很多東西啊!

果然有些人一出生,就站在了人生的巔峰。

律師臉上掛著職業化的親和笑容,內心早已化作了檸檬精,只恨自家兒子出生太晚,不然也能去追一追這位雙藍集團的大小姐。

不過——出生太晚,好像也沒甚?沒聽說小奶狗小狼狗什麼的最近很流行?

律師心中閃過諸多念頭暫且不提,林嵐和夏蘭蘭,卻是很認真的決定把這些產業都轉給叢夏。

待律師走了,夏蘭蘭溫柔的看向林嵐:「嵐姐,再等五年?」

一向嚴肅的林嵐臉上也帶了一絲笑容:「再等五年。夏夏的大學,可是五年制呢。五年後,她也就長大了。」

她們也能安心。

當年的放火殺人,不是沒有對她們沒有影響。可是,在當時的她們而言,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她們沒有任何的辦法可以擺脫當時的困境。

只有放火殺人。

那是絕境之中,她們唯一能想到的逃脫之法。

那些人說,有了孩子,就老老實實的過日子罷。哪個女人不嫁人?哪個女人不生兒育女?就是到了外面,日子不也要這樣過?在外面過不是過,在山裡過不也是過嗎?

他們山裡的男人,還比外面的男人忠心咧!

外面的男人哪個有點小錢不找小三小四的?像他們山裡的男人,就只守著你一個人,也不要你出去工作,只讓你待在家裡,把家裡拾掇的乾乾淨淨,生兒育女就好了。

一個女人,能有這種日子過,不就是神仙日子?

……

可那些人不知道,沒有人格和尊嚴的日子,對待一個自尊自愛、擁有獨立人格的人來說,就是無盡的痛苦和折磨。

梧桐村的人,他們以為給你吃、給你喝,只在你不聽話的時候打你,這樣就是對你好了,這樣一個女人家就該滿足了。卻沒有想過,這和養一隻小貓小狗有什麼區別?

她們首先是人,擁有自己尊嚴和人格,其次,才是一個女人。一個可以選擇結婚或不結婚,選擇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的女人。

而那些人,全都愚昧自私,無知猖狂。

林嵐甚至想,如果不是夏蘭蘭那時候攔著,或許,她能讓那個村子的人都去死一死!

而林嵐也知道,夏蘭蘭那時如果不是有了叢夏,那麼,夏蘭蘭也是很想那個村子裡的人去一起死一死的。

夏夏,才是她們的天使。

林嵐和夏蘭蘭的對話非常簡短,外人也不會知道她們在說些什麼。

她們卻也不會對外人解釋,在說完這些後,夏蘭蘭出去處理一些事情,林嵐則坐在了辦公桌前,打開了郵箱,發現了一封匿名郵件。

林嵐微微擰眉,打開了那封郵件,隨即,冷笑一聲,喃喃道:「你竟然,真的沒有死。」

「但是,你為什麼不去死?」

一個孽種,就不該來到這個世界!

原本十分理智的林嵐,有那麼一瞬間,幾近瘋狂。

她仿佛回到了二十幾年前,她剛剛大專畢業。

那時候的大專生,還是很值錢的。只是林嵐的家裡非常貧窮,父母願意讓她讀大學,還是她給家裡打了一張巨額欠條給她哥哥,答應如果畢業後一年內給不了一半的錢,三年內不全部還完,他們就要把她賣一個好的彩禮錢,年輕的林嵐才得以去讀大學。

現在,大專畢業,林嵐也的確找到了一個好工作,只是工作不錯,工資卻完全不足夠應付父母和哥哥的吸血。這讓林嵐不得不重新找工作,結果,在找工作過程中,認識了一個非常溫柔善良的姐姐,二人一起……被騙了。

直到林嵐那時被運送出了那個城市,她才反應過來,被騙的只有她一個。騙她的那個溫柔善良的姐姐,就是林知夏的生母!=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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