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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寧心底生出一股難以言喻的不安,不論哪種原由,結果就是越逃越難澄清。

她盯著急急趕來的衙役們,關了陣法,跳下牆來。

榮縣令笨拙的下馬,怒氣沖沖指著方寧,厲聲道:「你膽子不小啊,竟然敢打暈牢頭越獄!看來兇手定是你無疑。現在又傷了八個人,真是最大惡極!」

方寧心中憤恨,但面上一派低眉順眼,從容道:「大人,您柔柔眼睛再看,他們八人各個蒙面夜行衣,像良民嗎?必然是殺手、賊盜。牢獄位於衙門之內,乃嚴防之地,民女怎會絲毫不驚動任何人,輕易逃出?牢頭說是您准我自行離去查案。民女信以為真,這才離開。至於牢頭為何暈倒,自然與民女無關,或許是不小心撞到了牆上。您可不要聽他信口雌黃。而且,民女已找到殺害師父的真兇,望大人秉公處理,還民女清白啊。」

榮縣令氣急吹鬍子瞪眼,「你混帳,反了天了!本官從未說過那樣的話!來人!把他們全部帶回衙門!」

第3章

陳冤

晨曦初照,驚堂木響,殺威棒喊聲震響公堂。

方寧與八個黑衣人被押回衙門不到半個時辰,便公堂問審。

榮縣令身穿官袍,頭戴烏紗帽,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正襟危坐,趾高氣揚對方寧道:「即來到這裡,要老實交代罪行,冥頑不靈者小心皮肉之苦。先說說,你們幾人與方寧是什麼關係?」

領頭的黑衣人搶先開口:「大人,此女與我們是同夥,在她家中那一場打鬥實因分贓不均!我們根本沒有殺害她師父。反而是她與她師父策劃了一場搶劫,事成後她想獨吞所有財寶,這才殺了她師父,現在又想殺了我們。」

其他幾名黑衣人紛紛附和。

方寧沒想到他們竟然如此顛倒是非黑白,怒不可遏道:「大人,民女冤枉。是他們......」

誰知,話未說完,便被榮縣令疾言厲色打斷:「你這兇惡之徒,殺人、劫財、越獄、污衊官吏、死不悔改,你是五毒俱全,來人,先給我笞杖二十!」

方寧心知舊傷未愈,若再添新傷,只怕真就要在牢中任由發落。

她一直猶疑,榮縣令究竟是昏庸無能,還是與那些黑衣人另有勾結。此時,激將道:「大人為何只聽一面之詞,是不敢讓民女自證清白,怕揭露您與他們一丘之貉的罪行嗎?」

榮縣令氣的拍案而起,呼哧呼哧的喘著粗氣,將白頭簽奮力扔在方寧面前,凶神惡煞的吩咐道:「打啊,給本官重重的打!」

四名衙役領命,正要按住方寧,搬來長凳,忽聞堂外有人高聲傳話,一襲紫袍官服的中年男子款款而來:

「安撫使李大人到——」

榮縣令放下緊握的驚堂木,立刻起身走下堂下來,諂媚相迎,「下官見過李大人。」

方寧扭頭看去,不由得一驚,來人她認識,叫李瑞清。

印象中,此人與師父一起討論過天文等學術,見地高,言行謙遜,頗有君子之風。

「本官聽說好友孫懷義慘死,特來旁聽,榮縣令不會覺得本官叨擾吧。」李瑞清精幹儒雅,比矮胖的縣令高出一個頭,帶著不怒自威的官儀。

榮縣令笑容微微一僵,立即含胸拱手,讓衙役搬來一把椅子,放在自己的座位旁邊,道:「李大人旁聽是下官的榮幸。您請上座。」

方寧覺得是個申辯的好機會,忙對李瑞清道:「李大人,民女冤枉。請您為民女做主。」

李瑞清看了眼目光殷切的方寧,又斜睨了榮縣令一眼,空出上座,坐在了縣令一側,道:「冤從何來?」

榮縣令識趣地朝方寧身後的衙役擺了擺手,示意退回原位,陪著笑道:「此女是殺害孫懷義的最大嫌犯。她拒不承認,還越獄,態度蠻橫,下官欲杖刑教訓一下。」

李瑞清審了一眼方寧,語調威嚴,「確有此事?」

方寧神色堅定,字字鏗鏘,「回大人,情勢所迫。昨夜即便民女有不在場證明,榮縣令依舊不管不顧,將民女以殺害師父的罪名關押,若非民女越獄,不可能找到物證自證清白。」

李瑞清挑眉望去,語調漸輕,「如此說來,你既有不在場證明,也有物證?」

方寧對上李瑞清的眼,極其冷靜,「大人可願隨民女走一趟,去瞧瞧民女的不在場證據?」

李瑞清沉思片刻,摩挲著手裡的碧玉扳指,問榮縣令,「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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