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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祝各位讀者生活愉快,謀殺順利。

十分鐘內,如有疑問,可提問。」

血字密密麻麻,塞滿了紙頁的每個角落。

黎漸川一邊飛快地把這些文字刻進腦海,清晰記住,一邊暗自分析著這局遊戲的情況。

七名玩家,將會每天一換地在七個鎮民身體裡生活,並需要親自製造不會被破解的謀殺案,或偵破其他玩家犯下的案件,拿到禮物和鎮民仇恨。也就是說,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是做兇手,而可完成可不完成的任務,是做偵探。

這兩者看起來都不怎麼樣。

而晚餐的讀書分享,要麼是在提供破解謀殺的線索,要麼就是存在指向最終謎底的線索。

另外,血字稱呼他們為遊魂,那是否說明他們犯下的兇案,極可能和羅大聽到的警察局老人們所說的朋來鎮鬼上身有關?

似乎又不會這麼簡單。

至於其他的,黎漸川暫時還沒看出來。

不過無緣無故的情況下,無論是主動謀殺在座的玩家,還是主動暗害朋來鎮的鎮民,都是他所無法接受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個道德水平很高,很有正義感的人,可原則就是原則,底線就是底線。

如果僅僅是因為環境的改變或魔盒遊戲的要求,就輕易放棄自己的原則,踩低自己的底線,那這樣的人和野獸又有什麼區別?

更何況,現在遠沒到無路可走的地步。

七天內完成一次謀殺是必須任務,而要想拒絕這個任務,除了要接受自己極可能錯過謀殺成功獲得的意外之喜外,還要有信心確保自己不被他人殺害,並能在七天期限到來前,成功解謎。

想解謎卻不殺人,很大概率就一定得偵破兇案,來獲取線索,不然兩個任務都不做,很可能就什麼關鍵線索都得不到。

不僅是線索,黎漸川還能肯定,兩個任務都沒有完成的玩家,在七天結束時,必然會面臨比全鎮通緝更可怕的事。

這張紙上雖沒寫,但以往的經驗告訴了他這一點。

這樣看的話,不殺人只破案,或許是一條比製造兇案更順暢的道路。可魔盒遊戲,不可能造就這樣哪怕不明顯但依舊存在的不平衡。

黎漸川沉思之際,也有玩家注意到了紙頁末尾的十分鐘答疑。

墨跡顯露完全後,木桌上只再寂靜了十幾秒,就有人沉啞開口道:「我想知道,謀殺成功且二十四小時不被偵破獲得的意外之喜,和在期限內順利偵破案件得到的朋來鎮禮物,哪一個更好一些。」

從上首的空位順時針算起,這是二號玩家。

黎漸川坐在他左手側,是三號。

二號問出的這個問題,大概是在座所有玩家都最為關心的問題,這也決定著他們之後的選擇。

七張紙頁的文字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墨跡:「客觀上看,這兩者是差不多的,沒有誰優誰劣。」

「只是我個人建議,你們最好選擇前者。」

「前者看似很難完成,但一旦完成,度過那危險的二十四小時後,七天之內你們就不再會有其它後顧之憂。後者嘛,不需要面臨可能存在的通緝,也不需要冒險殺人,表面上好像非常安全,但破獲案件後,在獲得朋來鎮禮物的同時,是會收穫鎮民們的仇恨的。」

「千萬不要小瞧這些仇恨喲。」

七號笑著插言:「那看來最好的法子就是兩個都不選,想辦法去找其他線索,在第七天到來前解謎或只剩三人通關離開。」

紅色墨跡勾勒出一個大大的簡筆笑臉:「朋來鎮不會允許沒有沾染過血腥的遊魂飄蕩,但你可以試試,我鼓勵大家的每一次嘗試。」

七號笑了聲,閉了嘴。

他只是順勢試探,想從墨跡里獲得更多的蛛絲馬跡而已,這麼明顯的陷阱他可不會真的去踩。

黎漸川也很清楚這一點,他敢打賭,七號說歸說,腦海里必然是一點嘗試的想法都沒有的,在座的如果真有人敢去嘗試,那除了不把魔盒遊戲放在眼裡的大佬,就是自以為是的傻子了。

四號也毫不客氣,趁機提問:「二十四小時,是從案發的那一刻算起,還是從報案的那一刻算起?」

「報案的時刻。」

墨跡顯現:「但我需要提醒各位,在朋來鎮,沒有任何一起兇案可以被長時間地隱瞞下去,案發一小時內,必定會有人找到羅大報案。」

簡短的兩三個問題,就讓十分鐘的答疑只剩了個小尾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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