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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麼也不可能想到,大晚上的,她沒捉到奸,捉到了一群人,組團來看屍體的?!

第55章 被殺的藝伎

蔓菁見大娘子臉色微變, 趕忙擺手解釋道:「怪我,怪我,應該在大娘子醒的時候就跟你說清楚的。那個紙條是蘇郎送來的, 姑爺是受了他們的委託,來重新查驗兩個月前那個當街被捅死的藝妓的屍體。」

「藝妓的屍體?」

任白芷微微一怔,這事她倒是有些印象。

「不是說她的前情郎是最大的嫌疑人嗎?」她想起之前在任一多的報紙上看到的報導。

那篇文章,在一眾指責藝妓不檢點的報導中獨樹一幟, 實實在在地採訪了被害者的親朋好友,還原了整個案情脈絡。

先簡單介紹一下這位藝妓, 就叫她翠花吧(因為報導里沒有寫她的真實姓名)。

翠花,二十歲,本是樂坊的一名普通表演者,雖然名氣不算大,但演技和唱腔皆屬上乘,算是個十八線的女藝人。

然而, 在七月十一日那日,她在前往樂坊的途中, 於等馬車時, 突遭蒙面人持刀連捅數刀,因失血過多,搶救不及時而亡。

案件發生在大白天,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自然迅速傳遍京城,成了坊間議論最多的新聞之一。

翠花死後, 各大小報紛紛爭相報導此事, 甚至加上了自己的「獨家分析」,藉機蹭熱度, 賣報紙。

任一多的報紙也不例外,他們也想藉此提高銷量。與別家只會添油加醋、胡亂編排不同,任一多的報導顯然更下了功夫。

因翠花的身份特殊,再加上她是女子,別的報紙大都一口咬定她「本身不乾淨」,照搬「受害者有罪」理論,說她既然是樂坊女子,就定然不是良家女子,多半是玩弄恩客感情,才被情殺,又或是與人合謀敲詐,最後因分贓不均而自食其果。

然而,任一多的報導卻走訪了翠花的生活好友與工作夥伴,儘可能地還原了事實真相。

翠花自幼家貧,因戰亂隨父母流離至京郊一處偏遠村落。因家境貧寒,無以為生,最終被送入樂坊學戲,換取吃穿。

自十二歲登台起,她便開始擔起養家重任,將賺來的銀兩供養年幼的弟弟妹妹,撐起一整個家。

直到去年元宵,她因機緣巧合,結識了一個名叫盛十的男子。

那是一個風度翩翩的男人,三十出頭,身高足有六尺,自稱在樂坊旁的徐家馬廄養馬,偶然聽聞她的唱曲,便成了她的忠實歌迷。

兩人一見如故,隨後頻頻相約,一同踏青、賞花、打馬球,甚至在盛十的示好下,翠花也逐漸對他生出幾分情愫。

可不久後,翠花便察覺到了一絲異樣。

盛十齣手闊綽,贈予她的皆是名貴之物,露華濃家的金縷大衫,劉記金銀鋪的金玉高冠,花間坊的玉樹明金香,甚至連剛上市的茄瓠都未曾落下。

如此手筆,絕非尋常養馬人所能負擔。

翠花起初雖有疑慮,但每次詢問,盛十都會輕描淡寫地笑道:「我如此喜歡你,自然要給你最好的。」

那時的翠花天真地以為自己得到了一個富家公子的深情寵愛,便欣然接受了這份感情。每次外出,她都會按照盛十的要求打扮自己,以迎合他的喜好。

但漸漸地,盛十的占有欲越發強烈。

他不許翠花與別的男人交談,甚至不許她與樂坊的姐妹親近。若是她在慶功宴上多說了幾句話,盛十便能在宴會結束後站在她家門口,冷著臉將她在席上的言行一一細數。

他不許有人勸翠花離開他。曾有一位樂坊姐妹看不過去,私下勸她早早斷了這段孽緣。可沒過兩日,那位姐妹便在回家路上遭到無端毆打,整整數月無法下床。

他甚至以「我不願任何人窺見你的美」為由,提出讓翠花退出樂坊,住進他為她購置的小別院,今後只為他一人唱曲。

至此,翠花終於從「霸道少爺愛上我」的夢境中驚醒,萌生了分手之意。

然而,盛十豈肯輕易放手?

他先是以「贈品價值不菲」為由,向翠花索要大額金銀,頻頻騷擾,名曰「收債」。可當翠花典賣衣物,湊足銀兩歸還之後,他卻變本加厲,直接放話:「你逃不掉。」

從那以後,翠花家接連遭殃。

農田頻遭破壞,田地里的莊稼屢被踐踏;甚至,京城多個花樓娼館的宣傳冊上,竟赫然加上了她的名字,致使她每次演出完畢,都會有不懷好意的男子上前邀她「作陪」。

翠花忍辱負重,咬牙堅持,可她的父母實在看不下去,終於帶著她到衙門報案。

然而,官府卻未將此事視作大案,甚至未曾立案調查,最後不了了之。=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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