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市面上的皮夾克多貴啊,好幾百塊錢一件呢。張千帆自己都沒捨得買,倒是慷慨大方地送去娘家,這點讓崔志強心裡很是不爽。
張千帆嗤笑,「你想什麼呢,那件皮夾克是兩年前咱倆在大市場裡面買的,你忘記了?」
當初滿大街都是皮夾克,掀起一股潮流,她眼饞人家,心裡痒痒,硬是拉著崔志強去大市場買了一件,換季時候買的,比平常便宜不少,只要三百塊。
哪知這皮夾克看著好看,穿上是真的不舒服。
不禁熱又不扛冷,天熱穿著要熱死,天冷穿著要冷死,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天氣穿。
春節過後,她整個人圓潤不少,三四月份的時候打算拿出來穿穿,已經穿不下。
這是她第一件皮夾克,又是花好幾百塊錢買回來的,她捨不得丟,放在箱子裡默默吃了兩年的灰。
如今倒是派上用場,做了順水人情。
「我穿不下才送給子蘭的,她骨架比我小,這衣服她穿著正合適。」
崔志強對買這件皮夾克的事情有印象,只不過這兩年張千帆攏共沒穿過幾次,他好長一段時間沒看到,已經記不得皮夾克的款式樣子。
「原來是你那件?」崔志強納悶,「你拿去送給子蘭,她難道不知道這是你穿剩的?」
「她能知道個啥。」張千帆不以為意。
她那件皮夾克至少有九成新,和新買回來的壓根沒什麼區別。
況且薛子蘭一直生活在鄉下,衣服都是拉布自己做的,也沒機會來城裡成衣店買衣服,哪裡知道什麼新的舊的,還不是任由她編造。
「再說我那衣服和新的也沒什麼兩樣,送給她算是便宜她了。」要不是自己穿不下,還真捨不得這麼白白送人。
「可是……」崔志強翻身坐起來,「前幾天你沒去參加行舟的婚禮,我以為你不打算要這門親戚,怎麼今天又要去討好子蘭?」
張千帆沒吭聲。
還不是因為聽說張行舟要轉正。
張行舟轉正之後是有機會在城裡分房的,分了房子那就切切實實地在城裡站穩腳跟了。城裡多出一戶娘家親戚,她當然應該多走動走動。
以後萬一和崔志強鬧矛盾,她還有個地方可以傾訴。
幸好來城裡工作的是張行舟而不是張遠洋,張行舟比張遠洋好掌控多了,至少不會這麼直白地給她甩臉子。
張千帆心裡藏著一點小九九,只說:「總歸是親弟弟,不可能不要。」
「再說了,我大哥那個樣子,肯定是指望不上,行舟好歹有點出息,我不能一個娘家親戚都不要吧,那豈不是要斷了和娘家的聯繫。」
張千帆將地上的菜籃子撿起來,塞到崔志強手中,「現在落心了吧,可以去買菜了吧?」
「別說送衣物,我以後還想請行舟兩口子來家裡吃頓飯,多走動走動,你到時候別反對。」
崔志強之前誤會張千帆,這會兒理屈,也不反駁。
「隨你。」他起身提起籃子,換鞋往外走。
外面的天空鍍上一層金光,路上行人熙熙,正是下班高峰期。每張臉都沐浴在夕陽的餘暉之下,行色匆匆往家裡趕。
張行舟騎著自行車,歸心似箭地奔馳在羊腸小道。
天色漸晚,他駛到熟悉的路口,透過昏暗的日光,看到家門口熟悉的身影。
每到這個時刻,薛子蘭總要朝路口遠目眺望,盼著他回來。
這種被人惦記的感覺很受用,張行舟樂呵呵地加大踏腳踏板的力度,咻地一下停在她面前,從車上跨下來,攬著她的肩往屋子裡去。
一進門他便瞧見椅子背上搭著的一件皮夾克。
皮夾克很顯眼,是女款。
「這是……」張行舟疑惑,「你去鎮裡買的?」
「不是。」薛子蘭搖頭,「我哪裡有閒錢買這個,這是二姐送來的。」
「哪個二姐?」婆家娘家都有二姐,張行舟得問清楚。
薛子蘭改口:「千帆姐送來的,說是作為結婚禮物,她今天過來還把禮金補上了,50塊錢,我在禮帳本上補記了一筆。」
張行舟默默聽著,沒發表意見,他往椅子上一坐,將搭在椅背的皮夾克提起攤開來仔細觀察。
越看他眉頭皺得越深,「這是張千帆送給你的結婚禮物?」
平時張行舟通常都稱呼張千帆為二姐,她也就跟著一起稱呼,這次張行舟直呼其名,薛子蘭敏銳地察覺到不對勁,情不自禁放緩聲音,「是啊,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