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光冽冽,天空砰的一聲落下,倒映出男人不可置信的臉龐。
他還剩一口氣,倒下的時候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
我湊近,聽見他說:「……你……殺……老闆不會……放過……」
噗嗤——
又是一刀,紅刀子進紅刀子出。
煩人,又是一個覃之鶴的走狗。
我掏了掏耳朵,一腳踩在他的身上,嘀咕:「還好出門前磨了刀。」
男人原本閃爍著驚怒之光的眼睛在聽見我的話後掙扎著看向了我手裡的刀,熟悉的造型看得他瞪大了眼睛,起初被偷襲時他只意外沈霧有這樣利落的身手,完全沒注意他用的什麼武器,現在被一提醒,他才發現奪走他的性命的是什麼。
男人不斷喘著粗氣,不過幾秒他眼裡的光彩就熄滅了。
男人大概是沒想到會死的這麼隨便。
殺他的是一把家家戶戶很常見的水果刀。
最近通貨膨脹嚴重,市價漲到了一百五星幣一把。
不久前剛被我從衣櫃裡找出來。
*
零點十三分五十六秒。
我殺了一個人。
但意外的我的心裡沒有萌生出什麼罪惡感,因為我心裡清楚在八二區這種地方僅靠善良是活不下去的,你的善良占了上風,你就一定會被欺負,最後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男人死的不冤,他是覃之鶴派來監視我的人之一,而現在的我沒有選擇,只能殺了他。
他的手裡也不乾淨,前幾日我還看到他殺了一對父女,就因為那對父女撞到他之後沒有及時道歉。
可那對父女都是盲人,他們並不是沒有道歉,只是沒有及時道歉而已。
男人還是殺了他們,搶走了他們身上所有的錢,填補了一小部分他在十分鐘前賭輸的錢包。
他不是好人,我現在也一定不是了,用他做過的惡事來模糊我殺了他這個事實雖然牽強和可恥,但不可否認我的內心得到一絲安慰。
就像是在耳邊說:沈霧你沒有錯,你殺的是惡人,你是在為民除害,不要怕!
我也確實不怕了,濺落到臉頰上的血是犯罪的證據,滲入我的體內,那一刻我承認了自己的過錯,同時彎腰把一張舊照片放到了男人屍體的胸口。
照片上一對父女笑容燦然,為這個黑夜點亮了一束潔白的光。
我鞠了一個躬,往後退進另一個路口。
男人死了但像他一樣阻攔我的人不止他一個,爆炸聲也不能百分百保證他們發現不了我的行蹤,所以他們每一個都有可能成為加快我死亡的籌碼。